2021年9月13日,刑事二审案件上诉人钱某某专程来到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青天有鉴,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法官杨洁手中,对承办法官认真负责,严格执法的办案精神与态度表达了感激之情。 该案中的上诉人钱某某因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办案法官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二审审理期间,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庭审时,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保障了庭审的实质化,落实了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原公诉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回起诉。 当事人钱某某送来的锦旗,是对承办法官的褒奖,同时也是对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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