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随着主审法官敲响法槌,夏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宣布开庭,一场特别的刑事庭审开始了。庭审现场,只有法官和书记员,戴着口罩端坐其位,公诉人和被告人席位却是空着的。这是夏河县人民法院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展的一起刑事案件“云间庭审”。 夏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并经审理查明,2021年3月23日,被告人马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国道316线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摩托车驾驶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夏河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夏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鉴于目前正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了有效减少人员流动,降低聚集传播风险,夏河县人民法院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在法官的主持下,实现了刑事案件“云间庭审”。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通过视频核实被告人身份、告知被告人权利义务,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最后陈述,程序规范,视频画面和音质清晰流畅。经庭审查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案当庭宣判,宣判后被告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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