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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法院动态】劳务致伤起纷争 法官调解巧释纷——临潭县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件

来源:临潭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甘南中院 发布时间:2021/12/28 10:21:5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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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临潭县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件,由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各项损失10万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原告杜某2021年4月受雇与被告张某某承揽的河堤修建工地上务工。同年4月26日下午3时许,原告杜某在用铁锤敲打石头时铁锤脱落,铁渣溅入左眼致伤,经医院治疗后,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遂后原告杜某与被告临潭县某建筑公司、张某之间未能就赔偿问题一致协议,原告杜某于2021年12月20日诉请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各项费用及损失24万余元。案件受理后,临潭县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承办法官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从法律的角度,运用浅显易懂的话语,耐心释法,又从情理角度,为双方分析利弊,让双方将心比心、相互理解。调解过程既讲法理又讲情理,并阐明法律规定劳务关系成立的条件以及双方应当所负的法律责任。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的顺利化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让双方矛盾得到实质性的化解,社会关系得以修复。图片

在该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案件调处过程中,审判人员将司法审判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解难题、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