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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法院动态】喜报!夏河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全省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

来源:夏河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甘南中院 发布时间:2022/1/26 10:02: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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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0日上午9时,在甘肃省公安厅视频会议室召开了全省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表彰会议,我院参会人员在县公安局视频会议室参加会议。会议全面总结过去一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及个人,对2022年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明通报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省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余建宣读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贺信及总结,并宣读了获得先进集体及个人的名单。在全省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我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全省成绩突出集体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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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假冒卷烟的大量存在,严重危害了人体健康,造成了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严重冲击和扰乱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犯罪,夏河县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有力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烟草打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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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我院刑事审判庭受理“涉烟”非法经营案件涉案金额197万余元,现已全部审结,判处各被告人一年至六年有期徒刑不等。在被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较大、案情复杂及办理难度大、证据较多的情况下,合议庭组成人员多次加班阅卷,快速准确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未提出上诉。同时我院加大对该类案件的罚没力度,判处罚金47万元。

在审理相关案件中,坚持和巩固“政府主导、烟草牵头、司法机关各部门联动”的打假打私工作格局,通过与公安、检察、司法机关和烟草部门沟通协助,查处、审结非法经营案件,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的维护了本地区烟草市场秩序,维护《烟草专卖法》权威,落实《烟草专卖管理制度》,为促进辖区烟草市场秩序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