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既守护金融秩序,又为当事人留出缓冲空间?近期,舟曲县人民法院就通过一场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给出了温暖又务实的答案。
时间回到2021年12月,杜某某因需求与舟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金融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67900元,期限3年。本是一场正常的金融合作,却因后续履约出现了波折 ——合同履行期间,杜某某未能按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截至2025年7月18日,累计拖欠的借款本息已达158746.98元。信用社多次催收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正常金融秩序,最终选择向舟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杜某某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一边是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另一边是当事人可能面临的生活压力,若进入冗长诉讼程序,很可能让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因此,法官决定优先推进调解工作,力求“双赢”。
法官先仔细翻阅卷宗,把借款合同条款、双方履约情况、争议焦点摸得一清二楚。随后分别与信用社和杜某某沟通,倾听双方心声:
信用社表示:“作为金融机构,资金安全是底线,我们希望能尽快收回欠款,维护金融秩序。”
杜某某则坦言:“不是不想还,实在是最近资金周转困难,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希望能给点时间缓缓。”
摸清双方诉求后,法官组织了面对面调解。调解中,法官没有偏袒任何一方,而是从“法理”和“情理”两端发力:
对杜某某,法官耐心释法:“签订的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逾期不还不仅会影响征信,还需承担违约责任,得正视还款义务。”
对信用社,法官也诚恳建议:“杜某某目前确实有困难,若能给个宽限期,反而更利于后续全额还款,从长远看更能保障贵社权益。”
经过多轮反复沟通,原本态度坚决的双方逐渐缓和,慢慢找到了利益平衡点。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让彼此都认可的调解协议:
分期还款,缓解压力:杜某某分两期偿还欠款——2025年12月10日前,先还本金及利息50000元;2026年3月31日前,还清剩余本金及利息。
为确保协议能落地,双方约定:若杜某某未按期还款,信用社可对其财政统发工资存折(卡)内的款项享有有限受偿权。
协议达成后,法院第一时间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拿到调解书时,信用社和杜某某都松了口气,纷纷表示会自觉履行协议,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远不止化解了一起纠纷那么简单,更传递了司法服务的温度与力度:对金融领域,既保障了信用社的合法权益,守住了金融资金安全,也维护了正常金融秩序;对当事人,给了杜某某喘息的空间,避免因一次性还款压力陷入更大困境;对营商环境,用“调解”代替“诉讼”,不仅降低了双方的时间、金钱成本,还为市场主体营造了更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环境,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便捷与温暖。
甘南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多合路藏中南侧 联系电话:0941-8233117 邮编:747000 E-mail:gnzyyjs@163.com
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