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作用,助推乡风文明建设,近日,临潭县人民法院王旗人民法庭深入辖区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将庭审现场“搬”至村委会,就地调解、实质化解,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基 本 案 情 原告王某与被告方某本是同村邻居,2024年6月,王某在方某所承包的工地务工时发生意外,导致王某受伤,后经法院调解,由方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调解后,方某履行了部分义务,剩余部分未履行。在案件执行期间,被告方某就赔偿事宜在快手平台发表一些不当言论,并在快手私信对王某进行辱骂。王某认为方某对自身发表的言论对其造成精神痛苦,导致其在所在村评价降低名誉受损,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审 理 过 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相邻关系,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加上正是药材收货季节,当事人前往法庭会耽误药材采收,于是承办法官向主管院长汇报了基本案情后当即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就地调解矛盾,将法庭“搬到”原被告所在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因本案涉及案款尚未履行完结,故联合执行庭一同前往。在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一见面便情绪激动、剑拨弩张,争执不休。法官立即安抚当事人情绪,待双方态度缓和后,结合案情,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详细阐明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同时,承办法官结合乡风民俗,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强调“远亲不如近邻、让他三尺又何妨”的道理耐心劝导。经过法官的多次沟通,被告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当庭向原告道歉,删除快手平台发布的作品,并将未履行的案款转给现场执行干警,双方握手言和,王某提出撤诉申请。让恶化的邻里关系得以缓解,本案至此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此次巡回审判不仅能高效化解了矛盾,更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切实推动法律知识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调解过程,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法治意识。 下一步,临潭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与法治宣传,让公正正义在“最后一公里”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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